2013年商务工作年终述评之十四:加强品牌建设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积极促进外贸品牌培育,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树立“中国制造”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对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商务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措施,鼓励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创立、使用、打造自己的品牌,外贸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外贸品牌建设显成效
(一)外贸品牌竞争优势增强。据统计, 2011年2551家外贸品牌企业(不到全国出口企业总数的1%),出口了全国5%的商品,平均每个品牌企业出口规模是非品牌企业的约5倍。2013年第113届广交会上,品牌展区成交129.2亿美元,品牌企业平均成交额是非品牌企业的5.8倍。2013年商务部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参与调查的630家企业自有品牌出口平均利润率达到12.4%。外贸品牌企业在市场中具备了更强的竞争力。
(二)国际知名品牌持续增加。中国在国际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外贸品牌也在逐渐增多。世界品牌实验室2004年首次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中,中国品牌仅海尔入选,而2012年的500强榜中,中国品牌上升到23个,总数居全球第5位。华通明略(Millward Brown)2006年首次发布的BrandZ最具价值全球品牌百强榜中,中国品牌仅中国移动1家,2012年的榜单中,中国品牌上升到13个。联想、海尔、华为等已经成为全球消费者熟知的品牌。
(三)外贸品牌出口比重提升。商务部2013年抽样调查显示,630家调查企业中,2012年已拥有自主品牌的超过70%,自有外贸品牌出口总额占到了全部出口额的39.7%。其中,合资企业自有外贸品牌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比重为61.4%。以往外贸企业中自主品牌出口占比较低的状况已有明显改善,自有品牌的出口能力显著提升。
二、多措并举,加强外贸品牌建设
(一)强化外贸品牌建设的保护与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外贸品牌保护机制,积极发挥商务、质检、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动职能,形成企业自我保护与行政保护结合的保护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外贸经营秩序的力度,加强对侵犯专利、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等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打假维权等各方面服务。
(二)完善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政策体系。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外贸品牌促进配套支持政策,解决外贸品牌企业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一是继续支持品牌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获得相关认证及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二是在符合世贸规则的前提下对外贸品牌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开拓风险;三是推动外贸品牌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三)加大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力度。一是通过广交会品牌展位基数重核、优化参展主体和展品结构等措施,为更多的外贸品牌企业提供推介品牌产品的机会;二是办好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美国展和非洲展,开展纺织、轻工等行业对外专题宣传,提升国外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整体认同感;三是开展外贸品牌的全国交流与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品牌战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利用国内外主流媒体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等宣传推广外贸品牌产品和企业;五是结合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工作,支持外贸品牌企业利用国际营销网络推广自己的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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