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砂、滑石、碳化硅、矾土投标企业:
根据《出口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配合2011年镁砂、滑石、碳化硅、矾土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工作,我办定于3月28日-4月28日在mobile365-818网站上对2010年镁砂、滑石、碳化硅、矾土企业出口和供货实绩进行网上核查。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工作在mobile365-818网上进行,网址为:www.ps9774.com。会员上网后进行登录注册,用户名为商会会员证号,密码为企业各商品分会密码,点击分会用户进入。
2、登录后,在主页左侧业务管理系统中,点击招标商品核查系统,分别进入镁砂、滑石、碳化硅、矾土分会栏目进行核查。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商会招标商品部。
3、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为本企业供货的生产企业名称及对应的、准确的采购数量,并根据填写的企业提供供货厂家的环保达标证明和社保达标证明,部分商品还需提供矿山开采许可证(招标初审时提交)。务请特别注意!!!
4、生产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所供货出口的外贸企业名称及对应供货数量,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增值税发票,部分商品还需提供矿山开采许可证(招标初审时提交)。
5、本次核查截止日期为4月28日,请各会员企业务必在4月28日前填写完毕,4月28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6、本次核查为2011年第二次和2012年第一次招标数据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经营企业务必参加,并予以高度重视,以企业经营实绩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
7、本次核查与各地外经贸委(厅、局)进行的资格初审并非同一项工作,各企业除完成核查外,在2011年度第二次招标初审相关通知下达后,还要到各地外经贸委(厅、局)进行资格初审,上报增值税发票等供货实绩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企业请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2011年度会费汇至商会会费账号,以便于我办进行资格初审。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mobile365-818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
账号:137121516010019436
8、商会联系办法:
电话:010-85692735,85692737,85692739
传真:010-65882509
联系人:刘向荣、戴黎明、左永生
有关核查系统的使用办法请详细参阅使用说明(附后)
特此通知。
镁砂、滑石、碳化硅、矾土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招标商品出口供货实绩网上核查系统使用说明
一、登陆五矿化工商会网站
1、在当地上Internet网;
2、访问商会网站:http://www.ps9774.com
3、在网站主页左侧 进行会员注册
如是我会会员企业
用户名:〈会员证号〉
口令:〈企业商品分会密码〉
如不是我会会员企业,则应有临时用户名和口令。如忘记密码,请咨询我会招标商品部有关同志。
4、在主页左侧业务管理系统中,点击招标商品核查系统进入。
如不知口令,请咨询我会招标商品部有关同志;
5、进入系统后,点击各商品名称进行“商品核查”。
二、购货实绩网上申报
1、点击左侧“出口企业购货登记”;
2、点击“加入新数据”
3、选择“供货企业名称”
如果列表中没有该企业,在第一行各文本框中填入公司的信息,其中公司名称是必填项,必须完整准确地填写,然后按“加入新公司名称”按钮,如加入成功, 将列出该公司名称,点击该名称,将选择该公司。
4、填写“产品数量”和“产品金额”,点击“加入”
5、如果继续填写,点击“重新选择公司”
如果填写错误,点击“出口企业购货登记”。在记录列表中;选择“企业名称”,如果数量和金额错,则更改“数量”和“金额”,点击“确认更改”;如果供货企业名称有错,则点“确认剔除”。
6、填报完毕。
7、若要修改填报的数据,点击左侧“出口企业购货登记”;在记录列表中,选择要修改的记录,如果数量和金额错,则更改“数量”和“金额”,点击“确认更改”;如果供货企业名称有错,则点“确认剔除”。如重新加入数据,重复第3-5步。
8、若要打印本公司填报的出口实绩数据,点击左侧“出口实绩表(据出口实际数据)”,选择本公司的记录,点击公司名称,点击页面上方“XXX出口企业收购统计”。
9、退出网络。
三、供货实绩网上申报
1、点击左侧“供货企业供货登记”;
2、点击“加入新数据”
3、选择“购货企业名称”
4、填写“产品数量”和“产品金额”,点击“加入”
5、如果继续填写,点击“重新选择公司”
如果填写错误,点击“供货企业供货登记”。在记录列表中,选择“企业名称”,如果数量和金额错,则更改“数量”和“金额”,点击“确认更改”;如果供货企业名称有错,则点“确认剔除”。
6、填报完毕。
7、若要修改填报的数据,点击左侧“供货企业供货登记”;在记录列表中,选择要修改的记录,如果数量和金额错,则更改“数量”和“金额”,点击“确认更改”;如果供货企业名称有错,则点“确认剔除”。如重新加入数据,重复第3-5步。
8、若要打印本公司填报的出口实绩数据,点击左侧“出口实绩表(据出口实际数据)”,选择本公司的记录,点击公司名称,点击页面上方“XXX出口企业收购统计”。
9、退出网络。
四、注意事项
1、生产企业须填写收购单位必须为有该商品出口权且有当年该商品出口实绩(海关统计)的企业。
2、外贸公司填写供货单位必须为生产或加工该商品的企业,不能是外贸企业。
3、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部分不算供货,也不能为其他企业填写购货。
4、在填加新企业前请务必在企业列表中仔细查找,确认没有后才能填加,否则将影响本公司数据的准确性。
5、生产企业填报供货业绩后,须将有关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复印件整理报当地外经贸厅备案。
6、如有不能确定的事项,请电话咨询招标商品部的同志。
电话:010-85692737,85692735,8569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