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68号 公布2018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7年第68号
【发布日期】2017-10-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8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务部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受理出口配额(不包括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出口配额)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商务部提出申请。
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配额申请条件、程序等另行公布。
商 务 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