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与服务 >> 海关进出口信息服务

关于提供海关进出口信息服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0
分享到:
   
各有关会员企业:
海关进出口信息准确反映了对外贸易情况,是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参考。为满足企业对我国海关进出口信息服务的需要,我会与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将共同推出《中国进出口贸易信息分析系统》。
《中国进出口贸易信息分析系统》提供的信息服务可分为四部分。
一是全国对外贸易数据及特点分析,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关注我国整体的进出口趋势及环境,包括进口分析、出口分析、贸易方式分析、贸易伙伴分析、进出口主要关别分析以及各种排名(进出口总额前十大行业、进出口总额前50个商品、前10名收发货省份、进出口额前200名企业)等。
二是提供贸易资讯服务,包括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分行业、分区域的进出口贸易资讯和政策法规,第一时间将最新政策公布给企业,并对部分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三是定购商品数据分析,这部分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包括商品数据、国别数据、地区数据、关区数据、企业数据五项功能。企业数据模块可查询企业排名情况、企业联系信息、海关企业分类等信息。
四是综合查询服务,该部分主要是对用户订购的商品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的数据查询服务,用户能够从商品、企业、国别、进出口省市、贸易方式等维度进行自定义组合查询。
该项信息服务按照订购的8位商品编码数量收费,每个商品编码每年信息服务费为2400元。不足10个商品编码,按10个商品编码收费,每年信息服务费为24000元。有意向的企业请联系mobile365-818综合部。《中国进出口贸易信息分析系统》订单回执(代合同)附后。
龚光亚、赵晓亮,电话:010-8569286485692871
李宁、郭洪军,电话:010-8569287085692869
特此通知。
mobile365-818
                                     2013912
[编辑:]